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各电影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精神,现就切实纾解电影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影市场正常运转、支持电影业健康发展提出十条措施。
一、加大影院补贴力度。统筹现有电影、文产相关专项资金,调整优化2020年资金使用方向,对影院应对疫情进行补贴,缓解影院人力成本、房屋租金、贷款利息等运营困难。具体办法详见后续通知。
二、优化专资管理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延期征缴或减免电影专资。按规定对2020年新建县城影院、乡镇影院给予补贴,对恢复营业的放映单位加大奖补力度,对深度贫困县影院进行专门补助。
三、严格专款拨付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重点影片保障。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庆祝建党100周年、反映抗疫精神等重点题材影片,给予财政资助、创作指导、摄制支持等全方位保障服务,确保进度不滞后、质量不降标。资助每部符合条件的重点电影最高至300万元,奖励相关电影剧本最高至15万元。
五、支持影片发行上映。给予在川立项备案、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2020年12月31日前首次公映的电影一次性宣传发行资助每部20万元。
六、有效降低房租压力。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业主可减免承租影院2020年度1至3个月房屋租金。支持各地研究制定鼓励业主(房东)减免承租影院房屋租金的奖励办法,对深度贫困县影院和乡镇影院加大房租减免力度。
七、鼓励行业自强自救。支持有关院线、影管公司减免或缓收加盟费、管理费。组织推动电影单位在疫情期间主动克服难关、抓好电影剧本创作,全面开展开源节流、自强自救。
八、便捷畅通办事渠道。疫情期间,电影立项、备案、摄制、审核及相关变更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可通过线上办理,周期缩短为5个工作日。完成片送审可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审查办理周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
九、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加强指导、营造氛围,引导影院抓好卫生消杀、片源订购、宣传营销等工作,为安全稳定开业运营做好全面准备。做好外景拍摄地、室内拍摄基地、配套产业园区等设施场地保障工作,为电影拍摄、制作、创作复工复产提供良好保障条件。
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对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制定出台的财政、金融、社保、国资、用工、文产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协调指导,抓好跟踪服务,全力推动电影行业从中受益。
上级机关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在川设立的制作、发行、放映等电影企业,由省电影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以各条款规定的时限为准。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电影局
2020年3月5日
(责任编辑:乔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