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支持全省电影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电影业平稳健康发展,制订以下措施。
1.对省内影院按照银幕数量,结合2019年同期上缴电影事业专项资金额度、观影人数和国产影片的放映场次等因素给予补贴。
2.对2020年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内征缴部分延期征缴或减免。
3.对2020年票房收入排名前列的影院进行奖励。
4.对疫情过后新开业的影院予以补助。
5.优化电影业服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完成片审查、影院加入院线和变更等业务可通过网上申报、寄送纸质材料进行审批。指导电影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6.积极发挥省电影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指导推动湘政发﹝2020﹞3号文件相关政策和本文件各项措施在当地的落实落地。
湖南省电影局
2020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乔彦宏)